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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商标6年之争 商标权终归张裕

来源:其他广告网 作者:91广告网 时间:2008-08-03 Tag: 点击:

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中,张裕、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业巨头悉数卷入,因此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而广受关注。

    2001 年5月8日,张裕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这一行动遭到了长城、威龙、王朝等企业的反对,2002年6月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山东威龙集团公司、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联合提出了撤消注册申请,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最终,在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商标复审决议中,张裕得到了支持。这份编号为商评字(2008) 第05115号的《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于2008年5月26日正式发出,其中表明:“解百纳”长期被张裕公司作为葡萄酒的商标或特定名称使用,能够起到区分葡萄酒商品来源的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最终裁定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

 

    私人财产还是公共财产?

    在这场商标之争中,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解百纳”是品牌还是品种。张裕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的原创品牌、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而威龙等企业则认为,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非张裕所独有。说得直接一些,“解百纳”之争的焦点在于其究竟是张裕的私人财产还是葡萄酒业的公共财产?

    在这次争议中,中国酿酒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等多家行业机构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了“‘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或“‘解百纳’是知名品牌”的证明。

    30多种“解百纳”混战将止

如今到超市走一圈就会发现,林林总总的“解百纳”不下30种。据央视市场研究公司《中国葡萄酒行业现状报告》显示,1998年以前,市场上生产“解百纳” 的企业仅有张裕一家,此后不断有企业加入这一行列,尤其在2003年商标案爆发之后达到高潮。在这种市场状况下,一些企业反对张裕注册“解百纳”商标的理由也不难理解:“解百纳”已经成为一类产品的通用名称,如果张裕注册为商标,将损害葡萄酒业多家企业的利益。

    这30多种“解百纳” 分为三派:一派是一些不知名品牌“草船借箭”,趁商标案之机赚取利润;一派是知名品牌产品,大多走低价路线;还有一派是洋品牌,其推出“解百纳”葡萄酒,期望借“解百纳”的知名度打开中国市场。葡萄酒业分析人士陈庄认为,部分洋葡萄酒品牌也在借“解百纳”之争的混乱之势,侵蚀中高端主流市场。

    对于这30多种“解百纳”,今后这些葡萄酒品牌的瓶标上将不能出现“解百纳”字眼。张裕方面表示,将保留追究的权利,但也会给兄弟企业留有一定的自我纠正时间,希望这些企业尽快停止标注“解百纳”字样。

    当然,长城、王朝、威龙等企业仍有扳回局面的可能性。如果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记者咨询了商标业内人士,如果长城、王朝、威龙几家企业选择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期间,持有商标注册证的张裕公司仍将享有注册商标的相应权益。这意味着,在此期间这些企业将不能标注“解百纳”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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